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财政厅日前印发《河北省2016年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继续支持发展现代畜牧业生产,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以期逐步提高全省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
此次支持的养殖项目以主导畜种为主,支持适度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扩建,重点支持生态养殖、标准化健康养殖等养殖场。肉牛项目优先支持饲养母畜的标准化养殖场。重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规模养殖场和畜禽集中饲养的农民合作社。
根据意见,生猪规模场年出栏0.5万-5万头,各项目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每个场补助资金50万-100万元。蛋鸡规模场年存栏1万-10万只,肉鸡规模场年出栏5万-100万只,肉牛规模场年出栏100-2000头,肉羊规模场年出栏300-3000只,可根据实际情况,每个场补助资金25万-50万元。
补助资金要优先安排规模场粪污综合利用,标准化改扩建,提升养殖环境,实现健康养殖,主要用于粪污综合利用处理设施、改善质量安全监管设施、改善生产设施、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改良畜禽品种等五个方面. 该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各地要成立专家验收组,负责对项目县(市、区)内建设完成项目单位进行全面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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